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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参考|贯彻落实《条例》把党性教育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

时间:2022-10-26     作者:于培超【转载】   来自:学习时报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党校(行政学院)各个班次应当建立学员临时党支部,在校(院)委会领导下和学员管理部门指导下,组织学员开展政治学习,对学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山东省烟台市委党校创造性落实《条例》要求,突出党性锻炼在学员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从加强党的建设入手,通过强化学员临时党支部和组织员队伍建设,较好地发挥出学员主体作用和组织员指导、引导作用,把党性教育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把党性锻炼融入学员日常学习和生活。
  突出党建引领。党校学员管理一般采用班主任、班委、小组长的传统管理模式,容易出现活力不足、动力不强、管理不严、党性淬炼得不到全面落实等问题。按照《条例》“应当建立学员临时党支部”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的基层党建要求,在班级中建立学员临时党支部,每个班级一般组建两个,人数较多的,还可酌情多建。临时党支部建立后,作为学员学习、组织、生活、活动单位,在校(院)委会领导和学员管理部门指导下,组织学员开展政治学习,发挥“助学、促学、导学、督学”作用,进行学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同时,在班级中设组织员,具体指导和协助学员临时党支部开展工作。组织员是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员、学员学习生活的服务员、开展活动的领航员,主要从政治上组织上发挥思想引领、沟通协调、综合督导等作用。
  规范组织设立。建立规范的选举制度。制定《烟台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临时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对临时党支部的选举方式、选举程序、计票监督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委员候选人按照信仰坚定、热心服务、人岗相适的要求,经自愿报名、民主推荐、集体酝酿、资格审核等步骤产生,正式委员选举依次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报经市委党校机关党委审查批准。临时党支部委员由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学习委员和生活委员组成,委员可兼任党小组组长。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学员临时党支部工作规范和进一步强化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对临时党支部、支部委员、组织员的组织设置、工作职责、监督考核等进行详细规定,形成各方履职尽责、分工协作、大胆管理、热情服务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
  形成比学帮超。在学员中建强党的基层组织,增强学员们的组织归属感,让每名学员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和宗旨,在党校学习过程中实现组织生活正常化,使学员队伍迅速凝聚形成向心力执行力战斗力。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组织进行“三同”活动(同吃同住同劳动)、社会实践调研、实地观摩体验,让学员加强交流、提高觉悟、升华思想,自觉在党性淬炼中,增强自律意识、约束意识,强化大局观念、整体观念和集体主义观念,将党性教育融入整个学习培训过程。同时,在一个班级建立起两个临时党支部,形成双赛道机制,各项工作都以支部为单元,以学员为主体,学员们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融入集体的参与感、荣誉感更加强烈,两支队伍很快形成互比互学互赛格局。激发内生动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管我做”为“我要做”,有效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促进双向提升。临时党支部和组织员配合联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形成学员、组织员的相向协力,既培养锻炼甄选干部,又为党校教职工综合能力素质提高搭建一个快速成长平台。学员们依托临时党支部,自行开展政治建设和日常管理,激发活力、增强动力、凝聚合力、淬炼能力,互促互学、共同提高。党校年轻干部和教师通过担任组织员,纷纷走上学员管理一线,更好地与来自实践一线的学员交流,促进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同时,组织员作为学员管理者,密切接触学员,时刻注意自身言行,在做好学员管理的同时,不断实现自我督促与提高。
  把党性锻炼融入学员日常学习管理,将传统“管理型”思维转变为党建“引领性”理念,这是烟台市委党校落实《条例》精神、适应新时期党校办学治校新形势任务、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和具体实践。“双支部+组织员”,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彰显党的组织力领导力号召力,有效增强学员管理中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学员和党校教职工同商共举、履职尽责,共同树立新时期党校合格政治学校形象,学员管理工作呈现新气象,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蔚然成风。
  (作者系山东省烟台市委党校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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